建筑行业内的证书被大家熟知的应该有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除了这些建筑行业内还有很多其他证书,看看自己对什么证比较感兴趣。
注册类证书
1)注册建造师
一、二级建造师,由人事部与建设部发证。
2)造价工程师
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4个部委联合负责。
(1)其中一级造价工程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负责注册及相关工作。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电子证书)。
(2)二级造价工程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专业类别分别负责注册及相关工作。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电子证书)。
3)注册消防工程师
由公安部(往后改为应急管理部)与人事部发证。
4)注册监理工程师
发证机构,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
5)注册土木工程师
分岩土专业、水利水电专业、港口航道专业。
6)注册注册电气工程师
分供配电专业和发输变电专业。
7)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分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三个专业。
8)注册建筑师
分一级和二级建筑师。这个要求比较高。
9)注册结构工程师
分一级和二级结构师。
10)注册安全工程师
发证机构,人事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往后改为应急管理部)。
另有:注册咨询师,城市规划师,房地产评价师,土地估价师,化工工程师,安全评估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环评工程师等也是比较常见的注册类证书。
文末附住建部通知全文以及《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母公司承接工程后交由子公司实施是否属于转包以及行政处罚两年追诉期认定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法工办发〔2017〕223号)通知全文。
接合全过程深度参与《办法》修订所了解的情况,就该《办法》相较之《办法(试行)》的主要修订亮点予以简要介绍: